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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安、達州等川東北城市是否也需考慮給井蓋買保險时间:2012-11-10 全國各地省市一級的新聞經常會報道,井蓋又出問題,又被偷盜,或是傷到人了,這個問題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個老大難的問題,近日南京城管想出了一個辦法,管理所花10萬元為其管養的2萬個窖井蓋購買了公眾責任險,一旦發生因窖井蓋缺失、沉降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等意外事故,商業保險賠付額可達45萬元,南京已要求在窖井蓋表明管養單位,這個應該是一舉兩得,對雙方都有好處,一方面,當市民本身受到傷害以后,有保險公司可以賠付,之前是沒有標出來,當受到傷害以后可以找誰賠錢,另外就是,只要管養單位來賠付的話,其肩上的擔子也比較重,因為窖井蓋老化的,丟失的比較多,現在引入了保險機制以后,這個可能是一個好的辦法,而且據說這個辦法要在全市推廣,也許這個辦法是值得在我們四川廣安,達州,遂寧,巴中等川東北城市推廣的,據統計,今年在南充市主城區丟失、損壞、塌陷的井蓋就有上百個。 原文如下: 窨井傷人,一直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,南京的經驗也許可以借鑒。 近日,南京市城管局管線管理所說,他們已花了10萬元,為其管養的2萬個窨井蓋購買了公眾責任險。 這意味著一旦發生因窨井蓋缺失、沉降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等意外事故,將有商業保險進行賠付,最高額可達45萬元。 窨井蓋養護單位也承擔賠付比例 前幾天,南京一位市民開車時,車突然卡在了一處窨井口。他下車查看發現,窨井蓋不知何故翻在一邊,車子底盤受損。 窨井蓋養護人員檢查后,確認了窨井傷車事實。在和保險公司溝通后,工作人員賠償了車主500元。 南京市城管局排水管理局管線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說,卡住車的窨井蓋屬于他們管。 南京市城管局管線管理所說,為了化解窨井蓋傷人、傷車糾紛,去年開始,他們花10萬元為南京市2萬個窨井蓋購買了公眾責任險。 為窨井蓋購買保險是否可行?江蘇律師吳波說,完全可行,這屬于商業保險的范疇,通常在銷售財產保險的公司都可投保公眾責任險。 根據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,當被保險窨井蓋因為缺失、沉降等原因造成傷人、傷車意外時,由保險公司和養護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。其中,單次人身傷亡最高賠付30萬元,單次財產損失最高賠付15萬元,兩者相加每次事故最高賠付45萬元。 在賠償分擔上,單次事故賠付4000元以下的,養護單位賠償400元,其余由保險公司賠付;單次事故賠付超過4000元的,養護單位賠償10%,其余由保險公司賠付。 去年至今,上述保險已成功賠付了20多起,單次賠付額從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。 給井蓋投保 降低了個人維權成本 統計顯示,南京市目前約有43萬個窨井蓋,但產權單位眾多,包括市政部門、自來水公司、燃氣公司等,南京平均每年發生窨井蓋缺損、被盜投訴1000多起,平均每天發生1起由窨井蓋缺損、損壞引起的索賠糾紛。 給井蓋購買保險,是否能改變窨井咬人、咬車的情況呢?有專家分析說,肯定會比以前好。 專家說,由于窨井產權單位眾多、部分管線無人認領,窨井傷人糾紛常常難以找到索賠對象,現在一出事,保險公司先行理賠,然后再由保險公司出面落實責任,由原來的“個人對機構”變成了“機構對機構”,降低了個人的維權成本。 目前,南京正在逐步明確管養單位,并要求在窨井蓋上標明管養單位。 責任到人 窨井“咬人”自然可以避免 不過有專家認為,要解決窨井咬人,還得相關部門解決井蓋頻頻丟失,頻頻損壞的問題。 在國外,為解決井蓋丟失的問題,有些國家把窨井蓋和地面砌平,然后在上面鋪一層瀝青,普通人不知道它在哪兒,只有管理部門知道,小偷想偷也沒法偷。 也有網友認為,給井蓋買保險,并不意味萬事大吉。窨井咬人不斷發生,原因是責任沒有到人,懲罰不夠嚴厲,如果城市管理部門可以發動大家舉報井蓋破損、丟失,獎懲分明,肯定可以解決井蓋丟失的問題。 綜合央視、東方早報、南京日報等 原標題:南京城管局花10萬給2萬個井蓋投保 最高賠45萬2012年11月09日06:59 來源:都市快報 手機看新聞 |